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0号)等有关规定,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对《中化泉州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项目配套码头工程(17号泊位)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报告编号:gabg-kp20120030)进行评审,专家组同意通过控制效果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