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贯彻十八大精神深化国企改革?2013年国务院国资委提出明确的工作思路。“改革是我们可以用好的最大红利。”在去年底召开的中央企业负责人工作会议上,国务院国资委主任王勇表示,“一些企业对突破改革重点难点问题有畏难情绪,重点领域改革进展相对迟缓。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更大的勇气和智慧推进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
2013年,国资委将加强顶层设计,研究制定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提出下一步改革的总体目标、基本路径和具体措施。国资委要求各地国资监管部门在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国有经济稳定增长的同时,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和竞争力。一是积极推行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积极深化并不断完善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推进有条件的企业整体上市,更多地引进民间资本和外资参与企业改制重组;二是继续加大建设规范董事会力度,加强董事会队伍建设;三是继续深化企业人事、用工、分配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人用人的力度,建立健全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经营管理者选聘、考核、奖惩和退出机制;四是加快解决企业办社会、厂办大集体等历史遗留问题。
在央企改革发展上,结构调整将成为重中之重。国资委将根据中央企业功能定位,进一步梳理中央企业主业,明确不同领域不同特点的布局结构调整思路,做强优势行业,占领新兴产业制高点,并着眼于化解产能过剩的矛盾,通过兼并重组整合一批产能,通过关停并转淘汰一批落后产能,通过加快“走出去”转移一批产能;同时还将考虑区域布局,适应城镇化发展的需要,注重东中西部和东北老工业基地国有经济的协调发展,实现国有资本的合理高效配置。
作者:李予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