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集团公司党组《关于转发<国资委党委关于在中央企业开展有关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的通知》、集团纪检监察室《关于转发国资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公款为企业负责人办理各种消费卡和奢侈浪费购买图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2014年10月8日至13日,我司就有关问题开展了专项治理监督检查。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公司成立了由纪委书记为组长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专项治理通知》,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发动、统筹安排。
工作开展过程中,领导小组通过访谈提醒、抽查财务账目、检查工会费用使用情况等方式,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检查,未发现违规违纪问题。
公司一贯高度重视廉政建设,出台了各项管理制度对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培训、业务招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设置上限标准,细化各项规定,并持续对各项制度进行滚动修订,定期开展效能监察和专项检查,建立监督长效机制,确保不发生违反“八项规定”的情况发生。
公司纪委表示,将继续按照中央关于从严治党的有关要求,严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坚决杜绝“四风”问题死灰复燃,确保守住底线,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