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18时42分, 3.9万吨级“grand ace 2”外轮(勇士二号)成功靠泊青兰山4#泊位,标志着泉州石化2019年首载供中航油一般贸易出口航煤计划正式启动。
2019年初,中化集团和中航油集团双方高层领导签署了145万吨的航煤年度框架合作协议,其中一般贸易出口计划55万吨。为确保计划的顺利执行,特别是为单批次3.9万吨级外轮具备装载条件、降低运输成本,泉州石化领导班子和相关部门在计划安排、储罐调配、管线改造、流程优化和海关协调等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泉州石化原青兰山海关监管场所内只有2个航煤储罐,其中1号罐为出口监管仓,仅用于来料加工业务项下以出顶进出口业务;2号罐性质原为内贸罐,均不具备出口条件。为能够一次性装载3.9万吨级一般贸易出口大型船舶,泉州石化一方面加快储罐改造和海关监管设施的施工;另一方面,多次协调泉州海关和泉港海关各职能部室,为泉州石化积极争取“边运抵边装船”、“出口监管仓分批用于一般贸易出口”、“允许厂内罐和青兰山2号罐同时装船”等多项政策,在政策的创新性运用以及对出口资质协调和装船作业流程的突破和优化下,最终落实了为3.9万吨级一般贸易出口船舶装载航煤的各项软硬件条件。
在3.9万吨级一般贸易出口航煤外轮即将到港装载之际,3月25日,中航油集团总部、中航油新加坡、中航油厦门分公司等主要领导一行11人专程来泉州石化参观,为首载一般贸易出口航煤(3.9万吨级)举行启动仪式,双方就航煤业务合作及执行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交流,为后续优化业务执行效率取得了卓有成效的进展。
泉州石化首载3.9万吨级一般贸易航煤出口是践行集团创新发展战略、落实与中航油集团年度框架协议的重要标志性事件。为进一步扩大双方合作前景,拓展海外市场渠道赢得了市场先机,同时,也为实现中化能源效益最大化营造更多机会。